今天給各位分享壓力容器設計資格的知識,,其中也會對壓力容器設計資格許可與監(jiān)督管理規(guī)則進行解釋,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(xiàn)在面臨的問題,,別忘了關注本站,,現(xiàn)在開始吧!,,本文目錄一覽:,,1、,壓力容器設計單位須取得什么資格才可承擔設計任務?
今天給各位分享壓力容器設計資格的知識,,其中也會對壓力容器設計資格許可與監(jiān)督管理規(guī)則進行解釋,,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(xiàn)在面臨的問題,別忘了關注本站,,現(xiàn)在開始吧,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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壓力容器設計單位須取得什么資格才可承擔設計任務?
要看是哪類壓力容器壓力容器設計資格的設計資格。如果是D1 D2 級的,,多數(shù)由當?shù)厥〖壖夹g監(jiān)督局舉辦相關的壓力容器設計人員培訓班,,當然,,這是得到壓力容器設計資格了授權的,。壓力容器設計資格你只要通過考試,便能獲得相應的審核資格,。如果是A級壓力容器設計,,應參加國家標準化委員會組辦的培訓班,并考取相應的審核資質,,而且你還必須是高級工程師,。
相關如下
壓力容器的設計、制造單位是必須要有資質的,。我所接觸的項目,,設計院都是總包,里面的壓力容器設計院都是外購成熟的產品,,如果設計院自己設計壓力容器,,那么肯定是要資質的。
壓力容器(yā lì róng qì),,英文:pressure vessel,,是指盛裝氣體或者液體,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,。為了更有效地實施科學管理和安全監(jiān)檢,,我國《壓力容器安全監(jiān)察規(guī)程》中根據(jù)工作壓力、介質危害性及其在生產中的作用將壓力容器分為三類,。
并對每個類別的壓力容器在設計,、制造過程,以及檢驗項目,、內容和方式做出了不同的規(guī)定,。壓力容器已實施進口商品安全質量許可制度,未取得進口安全質量許可證書的商品不準進口。
應該按照最新TSG21-2016《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(jiān)察規(guī)程》中劃分,,先按介質劃分為第一組介質和第二組介質,,然后再按照壓力和容積劃分類別Ⅰ類,Ⅱ類,,Ⅲ類,,老容規(guī)的所謂第一類、第二類,、第三類已經不適用了,。
壓力容器資質為什么很難辦理
因為壓力容器許可證是屬于TSG特種設備許可證的一大類別。
壓力容器資質常規(guī)的分為三類,,具體指的咱們國內的,。
1、壓力容器制造單位,,根據(jù)自己單位的產品特點可以申請領相應資格比方說A1A2,,D1D2。
2,、壓力容器設計許可證,,就是藍圖可以自己蓋章。需要自己有獨立的設計部門,,10個人即可,。
3、壓力管道安裝,,設計資質,。這個稍微復雜點。
壓力容器制造資質有很多種,,建議向化工裝備協(xié)會咨詢,。他們是審核單位,或許會讓你少走彎路,。
機械部關于壓力容器設計單位管理辦法
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壓力容器設計單位壓力容器設計資格的行業(yè)管理壓力容器設計資格,,提高壓力容器設計質量壓力容器設計資格,確保運行安全,,按照國務院《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(jiān)察暫行條例》的規(guī)定,,結合機械電子行業(yè)的具體情況,特制定本辦法,。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從事下列各類別,、品種壓力容器設計的設計單位壓力容器設計資格:
序號 類別 品種1第一類壓力容器第一類低壓容器2
第二類壓力容器
第二類低壓容器3第二類中壓容器4液化石油氣鋼瓶5
第三類壓力容器
第三類低壓容器6第三類中壓容器7液壓氣體槽車8有縫氣瓶9無縫氣瓶10高壓容器11超高壓容器12特種材料容器
第三條 壓力容器設計單位實行分級管理:
(一)從事第一、二類壓力容器設計單位由各省,、自治區(qū),、直轄市機械電子工業(yè)廳(局)負責審批,、管理。
(二)從事第三類并同時從事第一,、二類壓力容器設計單位以及部屬設計院,、科研院所、公司等壓力容器設計單位,,由機械電子工業(yè)部負責審批,、管理。第二章 申請條件第四條 凡申請壓力容器設計資格的單位,,必須具備如下條件:
(一)具有法人資格,。
(二)具有與所設計的壓力容器類別、品種范圍相適應的技術力量,。對第一,、二類或單一品種壓力容器設計單位,各類設計人員總數(shù)不得少于5人,,其中審核人員不少于1人,;對第三類或同時又設計第一、二類壓力容器設計單位,,各類設計人員總數(shù)不得少于9人,,其中審核人員不少于2人。
(三)必要的設計裝備和設計手段,。
(四)健全的質量保證體系和設計工作管理制度。
(五)有一定的設計經驗和三年以上的設計業(yè)績,。第五條 從事壓力容器設計的各級人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:
(一)壓力容器設計技術負責人及批準人員
1.從事本專業(yè)工作且具有較全面專業(yè)知識和設計經驗的高級工程師或工程師,。
2.熟悉有關標準、規(guī)范和規(guī)程,,能組織,、指導各級設計人員正確貫徹執(zhí)行。
3.對重大設計方案,、關鍵技術問題能作出正確的決斷,。
(二)審核人員
1.從事本專業(yè)工作且具有較全而專業(yè)知識的高級工程師或工程師。
2.熟悉有關標準,、規(guī)范和規(guī)程,,能指導設計人員工作。
3.具有較豐富的設計經驗,,第一,、二類壓力容器設計審核人員應具有五年以上設計經歷;第三類壓力容器設計審核人員應具有十年以上設計經歷,。
4.持有《壓力容器設計審核人員資格證書》,。
(三)校對人員
1.具有壓力容器設計專業(yè)知識的高級工程師,、工程師、助理工程師,。
2.熟悉有關標準,、規(guī)范和規(guī)程,并能正確執(zhí)行,。
3.具有一定的設計經驗,,經考核合格。
(四)設計人員
1.掌握壓力容器設計專業(yè)知識的高級工程師,、工程師,、助理工程師或技術員。
2.能正確貫徹執(zhí)行有關標準,、規(guī)范和規(guī)程,,經考核合格。第六條 壓力容器設計單位必須建立必要的設計工作管理制度,,至少應包括:
(一)各級設計人員考核制度,。
(二)設計技術責任制度。
(三)設計文件審批,、更改簽署制度,。
(四)設計文件、圖樣管理制度,。
(五)標準化工作管理制度,。
(六)設計工作程序。
(七)設計質量信息反饋與處理制度,。第七條 凡屬于下列情況的,,不能接受其壓力容器設計資格申請:
(一)學會、協(xié)會,、研究會等群眾團體,。
(二)咨詢公司、聯(lián)營公司等非實體聯(lián)合組織,。
(三)各類監(jiān)督,、檢驗和檢測單位。
(四)個體經營者,。第三章 申請程序第八條 壓力容器設計單位,,按規(guī)定條件與要求在自檢合格后,向批準機關報送《壓力容器設計資格申請報告》(以下簡稱《申請報告》),。
申請第一,、二類壓力容器設計資格的單位,向省,、自治區(qū),、直轄市機械電子工業(yè)廳(局)提出,,經受理后報送機械電子工業(yè)部并同時抄送同級勞動部門。
申請第三類和同時含第一,、二類壓力容器的設計單位以及部屬設計院,、科研院所、公司等壓力容器的設計單位向機械電子工業(yè)部提出,,經受理后抄送勞動部,、有關省、自治區(qū),、直轄市機械電子工業(yè)廳(局)和勞動廳(局)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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